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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译文
注释
有女同车,颜如舜(shùn)华(huā)。将翱(áo)将翔,佩玉琼(qióng)琚(jū)。彼美孟姜,洵(xún)美且都。
同车:同乘一辆车。一说男子驾车到女家迎娶。舜华:木槿花,即芙蓉花。将翱将翔:形容女子步履轻盈。一说遨游徘徊。翱、翔,飞翔。琼琚:指珍美的佩玉。孟姜:姜姓长女。《毛传》:“齐之长女。”排行最大的称孟,姜则是齐国的国姓。后世孟姜也作为美女的通称。洵:确实。都:闲雅,美。
有女同行,颜如舜英。将翱将翔,佩玉将(qiāng)将。彼美孟姜,德音不忘。
英:花。将将:即“锵锵”,玉石相互碰击摩擦发出的声音。德音:美好的品德声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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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注释
有女同车,颜如舜(shùn)华(huā)。将翱(áo)将翔,佩玉琼(qióng)琚(jū)。彼美孟姜,洵(xún)美且都。
姑娘和我同乘车,容貌就像花一样。体态轻盈如飞鸟,珍贵佩玉泛光芒。她是美丽姜姑娘,举止娴雅又大方。
同车:同乘一辆车。一说男子驾车到女家迎娶。舜华:木槿花,即芙蓉花。将翱将翔:形容女子步履轻盈。一说遨游徘徊。翱、翔,飞翔。琼琚:指珍美的佩玉。孟姜:姜姓长女。《毛传》:“齐之长女。”排行最大的称孟,姜则是齐国的国姓。后世孟姜也作为美女的通称。洵:确实。都:闲雅,美。
有女同行,颜如舜英。将翱将翔,佩玉将(qiāng)将。彼美孟姜,德音不忘。
姑娘和我同路行,容貌就像木槿花。体态轻盈像鸟翔,佩玉锵锵悦耳响。美丽姑娘她姓姜,美好声誉人难忘。
英:花。将将:即“锵锵”,玉石相互碰击摩擦发出的声音。德音:美好的品德声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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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这是一首贵族男女的恋歌。诗以男子的语气,赞美了女子容貌的美丽和品德的美好。
时当夏秋之际,木槿花盛开,诗中的男女一同出外游览。他们一会儿赶着车子,在乡间道路上飞快地奔驰;一会儿又下车行走,健步如飞。诗中洋溢着欢乐的情绪,明快的节奏。
这个女孩姓姜,“孟”是老大的意思,即这个孟姜在家里排行第一,就是姜家的大姑娘。中国有句古话:“情人眼里出西施”,在那男人看来,孟姜真是“细看诸处好”,美不可言。她的面颊像木槿花一样又红又白;她走起路来像鸟儿飞翔一样,十分轻盈;她身上还佩带着珍贵的环佩,行动起来,环佩轻摇,发出悦耳的响声。她不但外貌美丽,而且品德高尚,风度娴雅。总之,诗人以无比的热情,从容颜、行动、穿戴以及内在品质诸方面,描写了这位少女的形象,同《诗经》中写平民的恋爱迥然有别。这也可以说是此诗的主要特色。
木槿花朝开暮谢,所以白居易有“槿枝无宿花”的说法,李商隐对之也有“风露凄凄秋景繁,可怜荣落在朝昏”的叹息。这是文人心中的木槿花,带着伤逝的美。所谓“舜华”,是描述这花朝开暮谢的瞬息之美。有人认为,诗中描述的这两情相悦的欣喜在“舜华”这一美丽的词汇中蕴含了危机。
此诗二章,自宋范处义《诗补传》以下皆以之为赋体。也就是说它是用叙事或铺陈的方法进行描写的,但作者在叙写时是饱含感情的。两章字数、句数完全相等,意思也大致一样,唯有所押的韵不同。第一章“舜华”之“华”,朱熹《诗集传》谓“叶芳无反”,用反切的方法说明这个“华”字音“夫”,因此与以下的“琚”“都”属于一个韵部。《说文通训定声》将“华”字归入“豫部”,与《诗集传》相同,可证。第二章的“行”字,《诗集传》注云:“叶户郎反”,即音杭(háng) ;“英”字“叶於良反”,即音央(yāng),皆与以下的“将”“忘”属于一个韵部。从首章“六鱼”韵到次章“七阳”韵的转换,也反映了诗中情绪的变化,它更为欢快和昂扬了。
译文
注释
旄(máo)丘之葛兮,何诞(yán)之节兮。叔兮伯兮,何多日也?
邶(bèi):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地在今河南省汤阴县东南。旄丘:卫国地名,在澶州临河东(今河南濮阳西南)。一说指前高后低的土山。诞:通“延”,延长。节:指葛藤的枝节。叔伯:本为兄弟间的排行。此处称高层统治者君臣。多日:指拖延时日。
何其处也?必有与也!何其久也?必有以也!
处:安居,留居,指安居不动。与:盟国;一说同“以”,原因。何其:为什么那样。以:同“与”。一说作“原因”“缘故”解。
狐裘(qiú)蒙戎(róng),匪(fěi)车不东。叔兮伯兮,靡(mí)所与同。
蒙戎:毛篷松貌。此处点出季节,已到冬季。匪:非。东:此处作动词,指向东。靡:没有。所与:与自己在一起同处的人。同:同心。
琐兮尾兮,流离之子。叔兮伯兮,褎(yòu)如充耳。
琐:细小。尾:通“微”,低微,卑下。流离:转徙离散,飘散流亡。一说鸟名,即枭或黄鹂。褎:聋;一说多笑貌。充耳:塞耳。古代挂在冠冕两旁的玉饰,用丝带下垂到耳门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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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注释
旄(máo)丘之葛兮,何诞(yán)之节兮。叔兮伯兮,何多日也?
旄丘上的葛藤啊,为何蔓延那么长!卫国诸臣叔伯啊,为何许久不相帮?
邶(bèi):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地在今河南省汤阴县东南。旄丘:卫国地名,在澶州临河东(今河南濮阳西南)。一说指前高后低的土山。诞:通“延”,延长。节:指葛藤的枝节。叔伯:本为兄弟间的排行。此处称高层统治者君臣。多日:指拖延时日。
何其处也?必有与也!何其久也?必有以也!
为何安处在家中?必定等人一起行。为何等待这么久?其中必定又原因。
处:安居,留居,指安居不动。与:盟国;一说同“以”,原因。何其:为什么那样。以:同“与”。一说作“原因”“缘故”解。
狐裘(qiú)蒙戎(róng),匪(fěi)车不东。叔兮伯兮,靡(mí)所与同。
身穿狐裘毛茸茸,乘车出行不向东。卫国诸臣叔伯啊,你们不与我心同。
蒙戎:毛篷松貌。此处点出季节,已到冬季。匪:非。东:此处作动词,指向东。靡:没有。所与:与自己在一起同处的人。同:同心。
琐兮尾兮,流离之子。叔兮伯兮,褎(yòu)如充耳。
我们卑微又渺小,流离失所无依靠。卫国诸臣叔伯啊,充耳装作不知道。
琐:细小。尾:通“微”,低微,卑下。流离:转徙离散,飘散流亡。一说鸟名,即枭或黄鹂。褎:聋;一说多笑貌。充耳:塞耳。古代挂在冠冕两旁的玉饰,用丝带下垂到耳门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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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此诗脉络清晰,递进有序,《诗经传说汇纂》引朱公迁所谓“一章怪之,二章疑之,三章微讽之,四章直责之”,将其篇章结构说得清清楚楚。
诗一开头,借物起兴,既交代了地点和季节,也写了等待救援时间之长。黎臣迫切渴望救援,常常登上旄丘,翘首等待援兵,但时序变迁,援兵迟迟不至,不免暗自奇怪。不过由于要借卫国救援收复祖国,心存奢望故而尚未产生怨恨之意。
第二章紧承上章“何多日兮”而来,用宽笔稍加顿挫,“何其处也,必有与也。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”通过自问自答的方式,黎臣设身处地地去考虑卫国出兵缓慢的原因:或者是等待盟军一同前往,或者是有其他缘故,暂时不能发兵;用赋法代为解说,曲尽人情。
第三章“狐裘蒙戎”一句紧扣上两章,说明自己客居已久而“匪车不东”。黎臣已经有所觉悟,“我有亡国之状,而彼无悯恤之意,我有恢复之念,而彼无拯救之心”(《诗经传说汇纂》引邹泉语),知道卫国无意救援,并非是在等盟军,或者有其他缘故。因幻想破灭,救援无望,故稍加讽谕。
第四章用赋法着意对比,黎臣丧亡流离,衣衫破弊,寄居他国,凄凉萧索,而卫国群臣非但毫无同情心,而且袖手旁观,趾高气扬。诗人有些出离愤怒了,他批评卫国群臣装聋作哑,见死不救。诗人通过双方服饰、神情、心态的比较,黎臣彻底痛悟,不禁深感心寒,于是便直斥卫国君臣。
此诗作者虽然寄人篱下,但诗意从委婉地询问的口气到直指卫国统治者不同心同德的嘴脸,写得很有骨气。
译文
注释
鸡既鸣矣,朝既盈矣。匪(fěi)鸡则鸣,苍蝇之声。
朝:朝堂。一说早集。匪:同非。
东方明矣,朝既昌(chāng)矣。匪东方则明,月出之光。
昌:盛也。意味人多。
虫飞薨(hōng)薨,甘与子同梦。会且归矣,无庶(shù)予子憎。
薨薨:飞虫的振翅声。甘:愿。会:会朝,上朝。且:将。无庶:同庶无。庶,幸,希望。予子憎:恨我、你,代词宾语前置。
参考资料:
译文注释
鸡既鸣矣,朝既盈矣。匪(fěi)鸡则鸣,苍蝇之声。
公鸡已经喔喔叫,上朝的官员都已到。这又不是公鸡叫,是那苍蝇嗡嗡闹。
朝:朝堂。一说早集。匪:同非。
东方明矣,朝既昌(chāng)矣。匪东方则明,月出之光。
东方已经曚曚亮,上朝的官员已满堂。这又不是东方亮,是那明月有光芒。
昌:盛也。意味人多。
虫飞薨(hōng)薨,甘与子同梦。会且归矣,无庶(shù)予子憎。
虫子飞来嗡嗡响,只愿与你同入梦乡。上朝官员快散啦,你我岂不让人恨!
薨薨:飞虫的振翅声。甘:愿。会:会朝,上朝。且:将。无庶:同庶无。庶,幸,希望。予子憎:恨我、你,代词宾语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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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自汉迄今,对《鸡鸣》的阐释大致经历以下三种不同的方式:
第一种是“诗人介入式”的解读方式,以唐代孔颖达的《毛诗正义》最为典型,其句读为:“鸡既鸣矣,朝既盈矣。”匪鸡则鸣,苍蝇之声。“东方明矣,朝既昌矣。”匪东方则明,月出之光。“虫飞薨薨,甘与子同梦。会且归矣,无庶予子憎。”孔颖达认为,《鸡鸣》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之言,下两句是诗人对夫人话语的评判。卒章皆为夫人之辞。在诗中,始终是夫人在说话,男子没有言语,诗人介入其中,起解说作用。
第二种是“半联句体”解读方式,以清代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为代表,其句读为:“鸡既鸣矣,朝既盈矣。”“匪鸡则鸣,苍蝇之声。”“东方明矣,朝既昌矣。”“匪东方则明,月出之光。”“虫飞薨薨,甘与子同梦。会且归矣,无庶予子憎。”方玉润认为,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言,下两句是丈夫言,末章全是夫人言。
第三种是“问答联句体”,以程俊英为代表,在《诗经注析》中提出,其句读为:“鸡既鸣矣,朝既盈矣。”“匪鸡则鸣,苍蝇之声。”“东方明矣,朝既昌矣。”“匪东方则明,月出之光。”“虫飞薨薨,甘与子同梦。”“会且归矣,无庶予子憎。”程俊英等认为,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言,下两句是丈夫言,末章上两句是丈夫言,而下两句是夫人言。
此诗的主题,《毛诗序》以为是“思贤妃”,说:“(齐)哀公荒淫怠慢,故陈贤妃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。”宋朱熹《诗集传》则以为是直接赞美贤妃。而宋严粲《诗缉》以为是“刺荒淫”,清崔述《读风偶识》以为是“美勤政”,清方玉润《诗经原始》以为是“贤妇警夫早朝”。
也许此诗只是表现一对贵族夫妇私生活的情趣。全诗以夫妇间对话展开,构思新颖,在《诗经》中是别开生面的。姚际恒说:“愚谓此诗妙处须于句外求之。”(《诗经通论》)本来这对夫妇的对话是非常质朴显露的,谈不上有什么诗味妙语,只因为有的类似傻话、疯话,叫人会心发笑,包含着“无理见趣”之妙。古制,国君鸡鸣即起视朝,卿大夫则提前入朝侍君,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载赵盾“盛服将朝,尚早,坐而假寐”即是。此诗开头写妻子提醒丈夫“鸡既鸣矣,朝既盈矣”,丈夫回答“匪鸡则鸣,苍蝇之声”。想来鸡啼、苍蝇飞鸣古今不会大变,如非听觉失灵,不至二者不分。从下面二、三章妻子所云“东方明矣”“会且归矣”,可知当是鸡鸣无疑。而丈夫把“鸡鸣”说成“苍蝇之声”,是违背生活常识的,当然“无理”。
但如果换一角度理解,看作是丈夫梦中被妻子唤醒,听见妻子以“鸡鸣”相催促,便故意逗弄妻子说:不是鸡叫,是苍蝇声音,表现了他们夫妇间的生活情趣,也是别有滋味。“反常”而合乎夫妇情感生活之“道”,这正是姚氏所指出的妙在句外。
下两章时间由鸡鸣至天亮,官员由已上朝至快散朝,丈夫愈拖延愈懒起,故意把天明说成“月光”,贪恋衾枕,缠绵难舍,竟还想与妻子同入梦乡,而妻子则愈催愈紧,最后一句“无庶予子憎”已微有嗔意。表现夫妇私生活,可谓“真情实境,写来活现”(姚际恒《诗经通论》)。
全诗三章,每章四句,句式以四言为主,杂以五言,句式错综,接近散文化。此诗以男女对话展开,创意新颖,构思巧妙,好似一出小品,人物形象呼之欲出。押韵亦有其特点,头两章四句皆用韵,而首句与次句韵脚同在第三字,而末尾是语助词“矣”,也算韵,王力先生称这为“富韵”。另外第一、二章首句与第三句韵脚同字。第三章则是第一、二、四句押韵,也可见此诗用韵富有变化。
译文
注释
我将我享,维羊维牛,维天其右之。仪式刑文王之典,日靖四方。伊嘏(gǔ)文王,既右飨(xiǎng)之。我其夙夜,畏天之威,于时保之。
我:周武王自称。将:捧。享:献祭品。右:通“佑”,保佑。仪式:法度。刑:通“型”,效法。典:典章制度。靖:平定,治理。伊:语助词。嘏:福。一说通“假”,伟大。既:尽。右:助。朱熹《诗集传》则以为神灵“降而在祭牛羊之右”。飨:享用祭品。夙夜:早晚,指勤政。于时:于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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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注释
我将我享,维羊维牛,维天其右之。仪式刑文王之典,日靖四方。伊嘏(gǔ)文王,既右飨(xiǎng)之。我其夙夜,畏天之威,于时保之。
奉上祭品献神灵,祭品有牛还有羊,祈求上天佑周邦。效法文王的典章,日日谋求安四方。伟大文王英名扬,配祀上帝祭品享。我们早晚勤努力,遵循天道畏天威,才能保佑我周邦。
我:周武王自称。将:捧。享:献祭品。右:通“佑”,保佑。仪式:法度。刑:通“型”,效法。典:典章制度。靖:平定,治理。伊:语助词。嘏:福。一说通“假”,伟大。既:尽。右:助。朱熹《诗集传》则以为神灵“降而在祭牛羊之右”。飨:享用祭品。夙夜:早晚,指勤政。于时:于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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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《大武》的乐曲早已失传,虽有零星的资料,但终难具体描述。然其舞蹈形式则留下了一些粗略的记录,可以作大概的描绘。第一场,在经过一番擂鼓之后,为首的舞者扮演武王,头戴冕冠出场,手持干戚,山立不动。其余六十多位舞者扮武士陆续上场,长时间咏叹后退场。这一场舞蹈动作是表示武王率兵北渡盟津,等待诸侯会师,八百诸侯会合之后,急于作战,而周武王以为伐纣的时机尚不成熟,经过商讨终于罢兵的事实。第二场主演者扮姜太公,率众舞者手持干戈,奋臂击刺,猛烈顿足。他们一击一刺,做四次重复,表示武王命太公率敢死队闯犯敌阵进行挑战,武王率大军进攻,迅速获胜,威振中原。第三场众舞者由面向北转而向南,表示周师凯旋返回镐京。第四场开始时,众舞者混乱争斗,扮周、召二公的舞者出而制止,于是众舞者皆左膝跪地,表示成王即位之后,东方和南方发生叛乱,周、召二公率兵平乱的事实。第五场,众舞者分成左右两大部分,周公在左、召公在右,振动铃铎,鼓励众舞者前进,表示成王命周公镇守东南,命召公镇守西北。第六场,众舞者恢复第一场的位置,作阅兵庆典和尊崇天子成王的动作,表示周公平乱以后,庆祝天下太平,各地诸侯尊崇周天子。
按传统说法,《诗经》是配乐舞的歌词,即诗乐舞三位一体。王国维曾怀疑这一说法,但他撰《周大武乐章考》研究《大武》的歌辞时还是按这一原则进行的,即认为《大武》六成有诗六篇。据《毛诗序》“《武》,奏《大武》也”、“《酌》,告成《大武》也”的说明,与《大武》有关的诗为《武》、《酌》,又据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“楚子曰:‘……武王克商,作《颂》曰:……又作《武》,其卒章曰:‘耆定尔功。’其三曰:‘铺时绎思,我徂惟求定。’其六曰:‘绥万邦,屡丰年。’”数语,提及《大武》中诗有《武》、《赉》、《桓》。这样,六篇就确定了四篇。王国维又根据《周颂》末四篇的排列顺序,认为《般》诗为其中一篇。又据《礼记·祭统》“舞莫重于《武宿夜》”一语,推断还有一篇诗,其中有“宿夜”一词,“宿夜”即“夙夜”,他认为《昊天有成命》即《武宿夜》,当为《大武》之第一篇歌诗,以下依次为《武》、《酌》、《桓》、《赉》、《般》。后经冯沅君、陆侃如,尤其是高亨的详细考辨,断定《大武》第一篇当为《我将》(详见高亨《周代大武乐考释》一文),并重新排列了后四成歌诗的次序。于是,《大武》六成的六篇诗的排列次序确定为:《我将》、《武》、《赉》、《般》、《酌》、《桓》。
《周颂·我将》诗始言奉献牺牲于天帝,祈求天帝保佑。据《乐记》,《大武》一成象征武王出征,周人出征,必先祭祀天帝,求得天帝的保佑,此诗的首三句说的就是这事。次言继承文王之遗志,以求“日靖四方”,也就是统一并安定天下。文王时代,伐犬戎,伐密须,伐耆,伐邘,伐崇,文王殁后,武王欲完成文王未竟事业,伐纣克商,追思文王创业之功,深觉当遵循文王行之有效的种种法典。末言夙夜“畏天之威”,是说自己日夜不忘天帝和文王之命,希望得到他们的帮助,早日安定天下。对武王而言,天命和文王之典是一致的,文王的遗志也就是“天威”(天命之威)。这就是此诗把祭祀文王和祷告上天合而为一的缘故。全诗自始至终,都用第一人称的口气,即周武王出兵之前向父亲的神灵和上帝陈述出兵的目的,并祈求保佑。其语言质朴,充满敬畏之情。
译文
注释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(gǒu)得也。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(bì)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!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亦:也。欲:想要。兼:同时具有。舍:舍弃。取:选取。甚:超过。于:比。故:所以,因此。苟得:苟且取得,这里是“苟且偷生”的意思。恶:厌恶。患:祸患,灾难。辟:通“避”,躲避。如使:假如,假使。之:用于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,无实意,不译。莫:没有。则:那么。凡:凡是,一切。得生:保全生命。何不用也:什么手段不可用呢?用,采用。为:做。而:但是。是故:这是因为。非独:不只,不仅 非:不 独:仅。贤者:有才德,有贤能的人。是:此,这样。勿丧:不丧失。丧:丧失。
一箪(dān)食,一豆羹(gēng)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(cù)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(欤 通 与;乡 通 向;辟 通 避)
箪: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。豆: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。则:就。弗:不。得:通“德”,恩惠,这里是感激的意思。呼尔:呼喝(轻蔑地,对人不尊重)。呼尔而与之:呼喝着给他(吃喝)。尔,语气助词。《礼记·檀弓》记载,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。黔敖在路边施粥,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。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。他说:“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,才落得这个地步!行道之人:(饥饿的)过路的行人。蹴:用脚踢。而:表修饰。不屑: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万钟:这里指高位厚禄。钟,古代的一种量器,六斛四斗为一钟。何加:有什么益处。何 介词结构,后置。宫室:住宅。奉:侍奉。得我感激我。得:通“德”,感激。与:通“欤”,语气助词。乡:通“向”,从前。已:停止,放弃。本心:本性,本来的思想,即指“义”。
参考资料:
译文注释
鱼,我所欲也;熊掌,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鱼而取熊掌者也。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(gǒu)得也。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(bì)也。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。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!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;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
鱼是我所想要的,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生命是我所想要的,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。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因此有灾祸我也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过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
亦:也。欲:想要。兼:同时具有。舍:舍弃。取:选取。甚:超过。于:比。故:所以,因此。苟得:苟且取得,这里是“苟且偷生”的意思。恶:厌恶。患:祸患,灾难。辟:通“避”,躲避。如使:假如,假使。之:用于主谓之间,取消句子的独立性,无实意,不译。莫:没有。则:那么。凡:凡是,一切。得生:保全生命。何不用也:什么手段不可用呢?用,采用。为:做。而:但是。是故:这是因为。非独:不只,不仅 非:不 独:仅。贤者:有才德,有贤能的人。是:此,这样。勿丧:不丧失。丧:丧失。
一箪(dān)食,一豆羹(gēng)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(cù)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!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:是亦不可以已乎?此之谓失其本心。(欤 通 与;乡 通 向;辟 通 避)
一碗食物,一碗汤,得到它就能活下去,得不到它就会饿死。如果盛气凌人地呼喝着给他吃,饥饿的行人也不愿接受;用脚踢给别人吃,就连乞丐也会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。这样,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?是为了住宅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?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;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;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,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。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?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。
箪:古代盛食物的圆竹器。豆:古代一种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。则:就。弗:不。得:通“德”,恩惠,这里是感激的意思。呼尔:呼喝(轻蔑地,对人不尊重)。呼尔而与之:呼喝着给他(吃喝)。尔,语气助词。《礼记·檀弓》记载,有一年齐国出现了严重的饥荒。黔敖在路边施粥,有个饥饿的人用衣袖蒙着脸走来。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。他说:“我正因为不吃被轻蔑所给予得来的食物,才落得这个地步!行道之人:(饥饿的)过路的行人。蹴:用脚踢。而:表修饰。不屑:因轻视而不肯接受。万钟:这里指高位厚禄。钟,古代的一种量器,六斛四斗为一钟。何加:有什么益处。何 介词结构,后置。宫室:住宅。奉:侍奉。得我感激我。得:通“德”,感激。与:通“欤”,语气助词。乡:通“向”,从前。已:停止,放弃。本心:本性,本来的思想,即指“义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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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《鱼我所欲也》选自《孟子·告子上》,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:义重于生,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。
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,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,这就是义;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。
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:鱼是我想得到的,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;生命是我所珍爱的,义也是我所珍爱的,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,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。孟子把生命比作鱼,把义比作熊掌,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,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“舍生取义”的主张。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。
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。
其一,“生亦我所欲,所欲有甚于生者,故不为苟得也;死亦我所恶,所恶有甚于死者,故患有所不辟也。”这几句论证说:生命是我珍爱的,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(指义),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厌恶的,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(指不义),所以有时对祸害(死亡)不愿躲避。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。
其二,“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,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?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,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?”这几句论证说: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,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!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,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(死亡)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!言外之意是:这样下去,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、卑鄙无耻了吗?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。
其三,“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,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。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,所恶有甚于死者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,贤者能勿丧耳。”这几句论证说:通过这样的手段(指不正当的手段)就可以保全生命,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;通过这样的办法(指不正当的办法)就可以避免祸患(死亡),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。所以,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(指义),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(指不义);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,而是人人都有,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。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。通过论证,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。
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,更容易被人接受,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。“一箪食,一豆羹,得之则生,弗得则死。呼尔而与之,行道之人弗受;蹴尔而与之,乞人不屑也。”“箪”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,“豆”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,“呼尔”是大声呼喝着,“蹴尔”是用脚踢着。这几句说:只要得到一小筐饭、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,不能得到就要饿死,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,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,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,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。《礼记·檀弓》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:“齐大饥,黔敖为食于路,以待饿者而食之。有饿者,蒙袂辑屦,贸贸然来。黔敖左奉食,右执饮,曰:‘嗟!来食!’扬其目而视之曰:‘予唯不食嗟来之食,以至于斯也!”人厌恶,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。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,常人更不用说了。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,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。
在孟子看来,“非独贤者有是心也,人皆有之”,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,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。但是,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,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,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。
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。孟子指出,社会上确实存在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人。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,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。“为宫室之美,妻妾之奉,所识穷乏者得我与?”是为了住房的华丽、妻妾的侍奉、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?华丽的住房也好,妻妾的侍奉也好,朋友的感激也好,这些都是身外之物,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。那些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,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,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,“此之谓失其本心”,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,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。孟子警告说:“是亦不可以已乎?”这种“不辩礼义而受之”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。
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,他不肯迁就,不肯趋附权势。他说:“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,此之谓大丈夫。”(《滕文公下》)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,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,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,齐王托人挽留孟子,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,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,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。(《公孙丑下》)可见,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“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,万钟于我何加焉”,是有所为而发的,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。
从文学的角度来看,散文气势充沛,感情强烈,生动活泼,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,表现了孟子雄辩、善辩的才华。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,如:“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妻妾之奉为之;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”本来,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,即“乡为身死而不受,今为宫室之美、妻妾之奉、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。”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,加强了气势,增强了感情,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、理直气壮。其次,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、生动有趣,孟子喜欢使用比喻,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,以“舍鱼而取熊掌”巧妙地比喻“舍生取义”,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。其次,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,如把鱼与熊掌对比,把生与义对比,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,把“乡为”与“今为”对比,这样互相比较,道理说得更加清楚,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,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。
